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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线虚拟货币交易征税的探讨

网络虚拟货币交易征税探讨 [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游戏产业在网络经济中不断壮大。本文在探索虚拟货币特性的基础上,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税收进行了分析,为未来虚拟货币交易的税收管理提供启示。【关键词】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交易税;网络游戏企业 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网络虚拟货币作为一种新的交易、交易媒介和支付方式被广泛应用。但同时,也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如虚拟货币价值的确定、虚拟货币交易的税收征管等。本文试图简要讨论虚拟货币交易的税收。一、虚拟货币的特点(一)虚拟货币的概念虚拟货币的概念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上的虚拟货币是指公共信息网络(Internet、等)基于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以数字形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在线对等(二进制数据存储在网络或相关电子设备中,通过网络系统(包括智能卡)进行数据传输)。狭义的虚拟货币是指大型商业网站或网络游戏提供商发行的用于完成在线小额支付的虚拟货币,是一种非常流行的“

它在虚拟世界和现实生活市场中流通。不仅可以在虚拟世界购买网络产品,还可以通过实物货币结算实现财富创造和增值。虚拟货币的最初形式是为了增强玩家对网络游戏的兴趣。从怪物和怪物那里免费获得的游戏内金币。此类游戏金币可用于按照规定购买游戏中所需的武器装备,以赢得更大的胜利。这激发了游戏玩家获取游戏币的兴趣,各种虚拟货币应运而生。各大网络游戏公司发行各种名称的虚拟货币。腾讯点、百度百度币、网易POPO币、新浪Bmeter Ticket等知名虚拟货币,而是轻松购买自己生产和提供的虚拟产品和服务的中间产品。但是,网络游戏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只是依托互联网的载体,产品提供者没有直接接触消费者,没有特定的游戏环境毫无意义。

流通中的非广泛虚拟货币是由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商发行的,只能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流通范围非常有限。这体现在空间和时间上。在太空中,虚拟货币以互联网为平台。一般来说,没有能力跨界进入现实社会。就时间而言,没有任何网络游戏可以永远持续下去。它有自己的运行周期。当某款游戏被玩家抛弃时,网络游戏公司就会开发出新的游戏来替代它。此时,这款游戏的游戏币也将退出虚拟币阶段。与真实货币不可兑换的虚拟货币只是游戏虚拟世界中存在的道具,纯粹是游戏中的消耗品。它与现实世界中的实物货币——纸币和硬币完全不同。而且,它与现实世界中的无形电子货币并不相同。由存款卡和信用卡组成的电子货币虽然也通过网络显示数字和传递信息,但它是无形的,但它与传统的真实货币直接相连。它首先需要以传统货币的形式进行存贷。它只存在,并且在使用时不断转化为真实货币。因此在德国虚拟货币个人税收,电子货币只是真实货币的一种转移媒介,只是一种电子记账和支付工具。非质量虚拟货币的本质是一种商品。出版商是生产虚拟产品和提供增值服务的企业。企业有权决定自己产品的产量,这取决于市场需求。虚拟货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交换媒介的作用,代表了虚拟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

虚拟货币本来就和其他商品一​​样,需要用法币购买,不是任何一种货币,更不用说法定货币了。然而,随着网络游戏运营模式的不断创新,虚拟货币的获取方式也在多样化。同时,由于其用途越来越大,可用于各种网上交易和服务,甚至与法定货币形成固定的兑换关系。也可以与法定货币发展双向交换关系。虚拟货币作为一种非法定货币,在其产权的定义和保护方面存在空白,这也导致发行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重视。二、 网络游戏经营者和销售虚拟货币的销售者的税收待遇 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国内互联网上流通的虚拟货币价值达数十亿元,每年以15%-20%的速度递增。据权威统计,超过83%的青少年使用过虚拟货币,而且这个数字还在逐年上升。对于这笔巨额交易,税收征管是目前税务部门面临的难题。根据现行税收政策,网络游戏经营者和销售者销售虚拟货币的交易行为属于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税务部门应当对其征收流转税。在实际的税收工作中,税务部门主要对网络游戏运营商、销售商、中介机构进行的虚拟货币交易征收营业税或增值税。但在具体征收营业税或增值税时,也存在税收政策执行不一致的问题。例如,同一网络游戏运营商通过网吧或依赖银行支付系统销售虚拟货币的,应按增值税申报纳税;以电信电子支付方式销售虚拟货币的,应按营业税申报纳税。在具体征收营业税或增值税方面也存在税收政策执行不一致的问题。例如,同一网络游戏运营商通过网吧或依赖银行支付系统销售虚拟货币的,应按增值税申报纳税;以电信电子支付方式销售虚拟货币的,应按营业税申报纳税。在具体征收营业税或增值税方面也存在税收政策执行不一致的问题。例如,同一网络游戏运营商通过网吧或依赖银行支付系统销售虚拟货币的,应按增值税申报纳税;以电信电子支付方式销售虚拟货币的,应按营业税申报纳税。

不过,笔者认为在德国虚拟货币个人税收,对虚拟货币交易征收营业税更符合现行税收规定。对网络虚拟货币征收增值税不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气。由于虚拟货币没有物理形态,是一种无形的产品或服务。另外,获得认证的软件生产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增值税的税负低于营业税,按照现行税收政策,对虚拟货币交易也要征收营业税。我国' 现行的税收政策对销售有形商品、提供劳务、使用无形资产等制定了税收规定,但没有明确网上企业虚拟货币交易的适用税种和税目。对此。建议税务部门对网络游戏经营者和销售者销售虚拟货币的交易行为进行处理。制定和完善相关税收政策,规范虚拟货币交易的税收征管。三、个人虚拟货币交易的税收处理针对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通过互联网销售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请示》,200828,即国内个人通过互联网购买玩家虚拟货币,加价后出售给他人所获得的收入,必须按照“财产转让收入”项目计算支付。虽然国家已经对个人出售虚拟货币收入的所得税做出了规定,但现实中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规范。即国内个人通过互联网购买玩家虚拟货币,加价后出售给他人所获得的收入,必须按照“财产转让收入”项目计算支付。虽然国家已经对个人出售虚拟货币收入的所得税做出了规定,但现实中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规范。

文化部、工商总局等14部委曾联合发文,下令“严禁倒卖虚拟货币”。(二)征税缺乏可操作性。北京市地税局公布了虚拟货币交易税的征收规则。根据个人能否提供收入证明,按利润或交易的20%征收。全部金额的 3% 按两种税率征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布了虚拟货币交易税征收规则。根据个人能否提供收入证明,将是利润或交易的20%。全部金额的 3% 按两种税率征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布了虚拟货币交易税征收规则。根据个人能否提供收入证明,将是利润或交易的20%。全部金额的 3% 按两种税率征税